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
发文文号: 厦府[2016]17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5-28
实施时间: 2016-5-2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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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规划委、市民政局:
  你们联合报送的《关于审批〈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本岛分区)〉和〈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岛外分区)〉的请示》(厦规[2016]7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专项规划批准后,你们应严格按照专项规划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工作,在相关规划管理单元控规的编制、调整和具体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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