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执行防治“非典”期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综函[2003]122号
发文部门: 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03-5-29
实施时间: 2003-5-2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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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重庆市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在这次防治“非典”中的实际情况,我部近日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请示,建议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列入防治“非典”期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范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于5月26日以“国减负函[2003]1号”文复函我部,明确“对公共交通行业是否减免收费,以及减免具体标准等,应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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