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6]第2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2-3
实施时间: 2016-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商业企业:
  为使境外旅客在深购物离境尽早享受退税优惠,拉动外来消费,我市拟于近期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通告如下:
  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三条的本市商业企业,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条件如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