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委托代征办税场所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25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全市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办税场所.doc    
2.全市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委托代征单位代征增值税办税场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