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洪府发[2016]12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18
实施时间: 2016-4-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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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依法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1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3项。
  一、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建立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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