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发[2015]40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9-29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1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9月29日
  南昌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