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发文文号: 鲁工商合规字[2014]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4-2-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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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示企业”,是指经审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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