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人民币境外[韩国]借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银发[2016]7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26
实施时间: 2016-3-26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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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济南分行:
  为做好山东省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试点业务,推动其合规健康发展,分行制定了《山东省企业人民币境外(韩国)借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请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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