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计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建价[2016]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7-28
实施时间: 2016-7-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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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我区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建安劳保费”)的计算方式,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令)和我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建安劳保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包含在社会保险费中,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和承包人须按照有关费用定额规定计取,不得调整;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安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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