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三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6]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4-5
实施时间: 2016-4-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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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根据《山东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鲁财会〔2011〕42号)和《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事业类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三期)培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深、业绩卓著,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会计人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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