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16]1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4-27
实施时间: 2016-4-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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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已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作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为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续管理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于2015年12月31日下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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