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商品储备企业免税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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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直管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单位,省商务厅、省粮食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附件1) 精神,为做好我省商品储备企业免税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财税[2016]28号文件精神,受省、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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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