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统字[2016]4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7
实施时间: 2016-7-1
失效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4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夯实企业统计工作基础,提高企业统计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准确真实可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局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变化,对《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2016年6月7日
  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统计是政府统计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