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16]3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30
实施时间: 2016-8-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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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金融办,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金融办:
  为规范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山东省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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