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调整成品油价格公告
发文文号: 鲁价油公告[2015]1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1-17
实施时间: 2015-11-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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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696号)规定,我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5元和80元。现将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自2015年11月17日24时起执行。
  附件: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点击下载.pdf
  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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