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加强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社[2016]10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16-7-7
实施时间: 2016-7-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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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
  6月23日,盐城市阜宁县和射阳县部分地区遭受特大龙卷风冰雹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央和省市紧急下拨救灾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有力支持了受灾地区迅速开展救灾相关工作。为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使用及时、公正、有效和安全,根据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江苏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加强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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