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收费基金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6]6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8
实施时间: 2016-7-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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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要求,我省已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按要求清理、停征、取消相关收费基金。为确保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决定近期组织对矿产资源收费基金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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