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2002]7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5-20
实施时间: 2002-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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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省(自治区)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
  为了促进西电东送顺利进行,经商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国家电力公司南方公司输电价格。天广交、直流输电线路天生桥至广东的输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6.5分钱(含税,下同);天广交流输电线路天生桥至广西的输电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4.2分钱;云南电网和贵州电网送至天生桥输电线路的输电价格均调整为每千瓦时1.7分钱。输电企业与购电企业按资产产权分界点计量表记录的电量结算输电费。
  二、适当提高云南、贵州和天生桥一级电站向广东、广西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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