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6]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发文时间: 2016-7-27
实施时间: 2016-7-2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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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保局: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保清单(附件1)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二、未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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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pdf    
附件2: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pdf    
参阅文件: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销售联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