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6]1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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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现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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