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时间: 2016-7-27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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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7月14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杨传堂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圩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商务部部长 高虎城
  工商总局局长 张茅
  质检总局局长 支树平
  国家网信办主任 徐麟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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