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测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办价格[2002]7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6-11
实施时间: 2002-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三种价格形式比重测算是价格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从1991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在各地价格部门的积极探索和大力协助下,取得了很大成效,为客观地评判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做好测算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1年度三种价格形式比重的测算工作
  2001年是价格部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力度较大的一年,价格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重大价格改革措施。公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