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函[2016]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7-8
实施时间: 2016-7-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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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6]56号)要求,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6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综合应用(含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和政府网站建设两部分,各单位考核内容和分值为:
  (一)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综合应用(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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