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清理保险公司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02]1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2-11-19
实施时间: 2002-11-19
失效时间: 2009-9-10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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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促进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范保险市场外汇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暂行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业务情况进行清理。现就有关清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全国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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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5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汇发[2009]44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9-9-10
实施时间:20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