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征收管理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监字[1997]5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10-15
实施时间: 1997-10-1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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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以下简称专员办事机构)对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职责,做好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中央预算收入的监督管理,保证中央预算收入及时收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是指由财政部授权专员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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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