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1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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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6]639号)的规定,现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的征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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