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6]10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6-6-29
实施时间: 2016-6-2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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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6储蓄05,国债代码:161705,以下简称第五期)和2016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16储蓄06,国债代码:161706,以下简称第六期),现就第五期和第六期(以下统称两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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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各承销团成员初始基本代销额度比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