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6
实施时间: 2016-7-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精神,自2016年7月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初次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房屋销售合同和《增量房销售信息表》,以便办理增量房相关税收申报。其中,增量房销售信息的采集步骤为:
  1.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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