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国务院令第670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6-6-19
实施时间: 2016-10-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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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6年6月1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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