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将市直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及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等事项下放县[市]区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财会[2016]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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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15]63号)要求,决定将市直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及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等事项下放县(市)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划分管理权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按照各单位驻地划分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按照申请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所属区到对应各县(市)区办理;在省、市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在工作地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代理记账资格审批。
  二、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市直部门、单位,市属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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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市直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及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等事项下放县(市)区管理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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