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16]8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4-29
失效时间: 2018-4-2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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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集中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住宅和非住宅(公共用房、经营性用房、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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