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发[2016]14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5-31
实施时间: 2016-5-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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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号)精神,市政府确定,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用2年时间,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市财政局、教育局统一确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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