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6]10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6-14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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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函》(京食药监财函[2016]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你局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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