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7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948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尊敬的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9号公告),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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