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1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6-7
实施时间: 2016-6-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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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财政部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职能作用,积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以下简称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贫困县整合资金试点重大意义的认识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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