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6]5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6-16
实施时间: 2016-6-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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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6年6月16日
  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降低我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批20项政策措施。
  一、降低税费负担
  (一)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可开展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期限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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