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2016]6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6-17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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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以下称《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认真做好《过渡方案》的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做好基数核定、收入调库等后续工作,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保证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各级国税和地税部门要依法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严格按确定的级次入库,避免税收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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