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4
实施时间: 2016-6-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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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从2016年8月8日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征收工作,届时原申报征收系统将停止使用。
  为确保您在8月征期能够正常开展申报缴款业务,请在6月和7月征期按原申报方式进行正常申报缴款后,务必于6月25—30日和7月1—22日进入“金税三期系统练习版”磁贴,用本单位已申报的真实数据进行申报操作练习,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
  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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