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黄金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4-11
实施时间: 2016-4-11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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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满足广大会员单位的进项税额抵扣需求,自本年度5月份起,上海黄金交易所将向各会员单位开具交易手续费等各费用项目专用发票,费用金额为含税金额,并根据规定的税率转换成专用发票中的金额和税额:
  票面金额=费用金额÷(1+税率)
  票面税额=票面金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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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费用项目列表》.docx    
附件2 《费用项目专用发票开具信息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