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政字[2016]9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4-27
实施时间: 2016-4-27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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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你行《关于批准山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济银发〔2016〕1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度市、沂源县、枣庄市台儿庄区、滕州市、东营市河口区、青州市、寿光市、汶上县、肥城市、乐陵市、武城县、沂南县、莘县等13个县(市、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由你行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试点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坚持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完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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