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6-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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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处室、检查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广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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