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使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函[2016]14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1
实施时间: 2016-6-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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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2016年5月1日前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以下简称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需及时完成开票软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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