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上线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1
实施时间: 2016-6-2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1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今年7月起,我市将正式启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以下简称“金三系统”),我局已于今年3月8日在网站发布《关于我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后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税源维护工作。
  为顺利实现过渡,确保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正常申报,现将金三系统及我局新版对外网站上线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和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源记录及申报税款核对
  对于原有税源中不符合金三系统数据规则暨我局3月8日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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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新版网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与纳税申报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