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0
实施时间: 2016-6-2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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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
  接人社局通知,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执行口径仍按往年做法,采用市统计局发布的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64319元,月平均工资为5360元,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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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关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厦人社 〔 2016 〕 102 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