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总工会、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工总保[1998]10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事局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1998-4-1
实施时间: 1998-4-1
法规类型: 福利支出管理 综合财务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6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市总工会、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