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6]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6-3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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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13年12月印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2),主要修订内容通知如下:
  一、将境外上市的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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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pdf    
附件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