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6]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6-9
实施时间: 2016-6-9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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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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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