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0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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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精神,已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现将北京市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推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起,通过网络向已使用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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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操作手册(金税盘版).doc    
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操作手册(税控盘版).doc    
修正:

视频附件详见http://www.bjsat.gov.cn/bjsat/bsfw/tzgg/201606/t20160620_261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