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6]3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6-7
实施时间: 2016-6-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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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近期,国务院领导对这项资金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确批示,要求必须用到政策既定的范围,完善机制设计,防止虚报冒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上述批示精神,现就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各地区必须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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