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6]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5-23
实施时间: 2016-5-2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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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五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首批税务师入会工作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为方便税务师办理入会手续,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在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申请证书发放、完善登记信息的同时,可在证书登记后通过报名系统的链接直接申请入会,入会登记信息即为证书登记信息,入会审核材料以办理登记提交的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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